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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韩滂墓志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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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为袁州日,二侄湘、滂,皆从之。
滂死于袁州,故云:“权葬宜春郭南一里。”
宜春,袁州也。
《世系表》:老成二子,湘大理丞,滂宝鸡丞。
按《志》滂年十九死,则未尝仕也。
《表》复误矣。
)
滂,韩氏子。
其先仕魏,号安定桓王。
(王名茂,滂九世祖也。
)滂父老成,厚谨以文,为韩氏良子弟,未仕而死。
有二子,滂其季也。
其祖讳介,为人孝友,一命率府军佐以卒。
二子:百川、老成。
老成为伯父起居舍人某后。
(或无复出老成字,或无某字。
)起居有德行言词,为世轨式。
滂既兄弟二人,而率府长子百川早死,无嗣,(或无早字。
)其叔祖愈,命滂归后其祖。
滂清明逊悌以敏,读书倍文,功力兼人。
(倍与背同。
倍文,谓背本暗记也。
《周礼》注:“倍文曰讽。”
韩语盖本此。
洪谱以为作文,盖不考此而误改,兼下文复有为“文辞字”
,亦不应重复如此也。
)为文词,一旦奇伟骤长,不类旧常。
吾曰:“尔得无假之人邪?”
(或无得字,无人字。
)退大喜,谓其兄湘曰:“某违翁且逾年,惧无以为见,今翁言乃然,可以为贺。”
群辈来见,皆曰:“滂之大进,不唯于文词,为人亦然。”
(或无文字,词下或有于字。
)既数月,得疾以死,年十九矣。
(死或作卒。
滂贞元十八年生。
)吾与妻,(公妻高平君卢氏。
)哭之伤心,三日而敛,既敛七日,权葬宜春郭南一里。
(或无一字。
)呜呼,其可惜也已。
(也一作之。
)铭曰:
天固生之邪,偶自生邪?(或无之字。
)天杀也邪,其偶自死邪?(或无也字。
)莫不归于死,寿何少多?(归或作悲。
)铭以送汝,其悲奈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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