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虢州司户韩府君墓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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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韩氏自魏史安桓王茂五世孙叡素,尝为桂州刺史。
四子:长仲卿,为武昌令,赠尚书右仆射。
次少卿,太白云:“感概重诺,死于节义。”
次云卿,礼部侍郎。
公为《科斗书后记》云:“叔父当大历世,文词独行中朝。”
即云卿也。
季绅卿,泾阳令,尝为扬州录事参军,太白谓“工古文而能官者”
。
公与兄会、介,仲卿之子也;俞、弇,云卿之子也;岌,绅卿之子也。
岌为虢州司户,故公志云,桂州君之孙,司录君之子。
其系明甚。
李太白为《武昌德政碑》,亦言桂州君四子,名讳长少,皆与此志合,惟《唐史·世系表》,乃以桂州君为有七子,无少卿,而有晋卿、季卿、子卿、升卿,果何据而然?未有公之家世,而适误漏者也。
史至是,何以取信后世哉?)
安定桓王五世孙叡素,为桂州长史,化行南方。
(长,或作刺,考《世系表》,李太白《去思颂》、公《墓志》、《行状》,皆作长史。
)有子四人,最季曰绅卿文而能官,尝为扬州录事参军,事故宰相崔圆。
(或无“参军”
二字。
上元元年二月,以崔圆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、淮南节度使。
)圆狎爱州民丁某,至顾省其家。
后大衙会日,司录君趋以前,大言曰:“请举公过,公与小民狎,至至其家,害于政。”
(或无复出至字。
)圆惊谢曰:“录事言是,圆实过。”
乃自署罚五十万钱。
由是迁泾阳令,破豪家水碾,利民田,顷凡百万。
君讳岌,桂州君之孙,司录君之子,亦以能官名。
少而奇,壮而强,老而通。
(阁本无“而强老”
三字,方以为脱。
)以元和元年六月十四日卒,年五十七。
(元或作三。
)娶京兆田氏女。
(或无女字。
)男曰家,女曰门、曰都,皆幼。
(或无曰门二字。
)初,君乐虢之土田山水,求掾其州,去官犹家之。
既卒,因以其年九月某日,葬州北十里崔长史墓西。
(葬下或有于字。
)铭曰:
凡兆于兹,唯其家之材,(或作财。
今按:此句未详,当有脱误,)盖归有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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